靈修文章《以弗所書 3:1-13》 - 黃天逸傳道
閱讀第三章,我們需要留意其中兩個連接詞 -「因此」(1、14);三1讓我們看見保羅在提及到「外邦人」的時候,便情不自禁地講述他作為外邦人使徒的職分和意義,直到三14才回到他的禱文。這段落的結構如下:
- 1. 保羅為了外邦人而被囚(1)
- 2. 保羅作神恩賜的管家和福音的僕人(2-7)
- 3. 保羅傳福音的目的和意義(8-13)
保羅被囚(1)
何以保羅會被囚禁?坦白說:保羅若以自己作為一個猶太基督徒,只向猶太人傳講福音;又或是他願意將外邦人得救一事置之度外的話,相信他可逃過此命運。然而,他卻堅定相信:只要憑著信心開啟救恩的大門,那怕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理應都能得著救贖的恩典的。
這解釋了保羅的被囚,更重要乃是讓我們明白到何謂「作了基督耶穌被囚的」。保羅的而且確可以將自己的被囚歸咎於羅馬政府,甚至是猶太人;然而,保羅非但沒有這樣作,他更不以自己被囚的為恥辱,他知道 – 因耶穌基督而被囚的鎖鏈是光榮的。若按照這樣的理解,我們就要明白到,保羅所謂的「被囚」,實際上是超越了身體上的被囚禁,卻是要指出:他自己的整個人生其實都是「作了基督耶穌被囚的」,毋怪乎三2保羅說這是神的「賜恩」- 不以一刻的苦楚而自憐,卻以整全的人生歸榮耀予上帝。
作恩賜的管家和福音的僕人(2-7)
三2、7分別提及「恩賜」一詞,成為了保羅的受託與行動的重要關鍵。這裡所講的「恩賜」與保羅得救無關,然而關係到他的事奉 – 藉著這「恩賜」,他作了福音的僕人。由此可見,「恩典」的而且確是一份白白賜下的禮物,但不能忽略的卻是它同時徵召我們事奉。值得我們思想的是:每一個基督徒都是恩典的管家和福音的僕人;事奉的責任不獨留給某一小撮的信徒;我們是有責任的,我們都需要起來、往上帝要我們承擔事奉的位置。
保羅在三6指出了「基督的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這裡讓我們明白到:啟示的真正目的其實是要叫外邦人完全地參與在基督裡面。值得我們思想的是:上帝的目的是要「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今天我們是否都懷著這信念呢?
福音的目的和意義(8-13)
這段經文是特別的;我們大概能夠掌握到保羅所講:將「基督的奧秘」傳給外邦人(8)、「使眾人都明白這奧秘」(9)的原因。然而,保羅提及到要「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都要得知「神百般的智慧」,目的何在?
「福音」- 不單單存在於我們之中;保羅要指出:奧秘啟示的目標不單單限於我們所見到的,甚至要向一些屬靈的權勢顯出來,這正是教會存在的目的 – 不純粹在地上建立信仰的群體,而是屬靈群體向著天上作見證的目標。《以弗所書》的「執政和掌權者」,是跟邪惡的勢力有關的;神就是要透過地上信仰的群體,向那些敵擋祂的勢力、顯示出祂的榮耀來。而事實上,教會本身的存在和表現,已可使眾人和眾權勢得知神的救恩計劃是何等偉大,這賦予了教會無可比擬的重要性。
值得我們思想的是:《以弗所書》所描繪的圖畫,究竟有可能化成現實嗎?保羅的答案是:它已經是現實,只要把它活出來。或許今天我們眼前的教會與保羅所勾畫的有所出入,然而,靠著我們的主、「在基督裡」,真正活出「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的關係,也靠著神的恩典,定必能完滿了我們的使命。
[1] 參考書目:
斯諾德格拉斯著、尹妙珍譯,《國際釋經應用系列:以弗所書》(香港:國際華人聖經協會,2003)。
加爾文著,任以撒譯,《以弗所書註釋》(台北: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