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文章《以弗所書 3:14-21》 - 黃天逸傳道
三1開始的話題,經過三2-13的打岔後,如今在這個段落裡又重新接回。「因此」(14)一詞是承接第二章而來的。在該章經文裡,保羅談及了「救恩」(二1-10)及「新的群體關係」(二11-22)的問題。由此看來,在三14-21裡,保羅正是為此得著實踐和堅固而禱告。這段經文大概可分為以下的三部份:
- 1. 禱告的引言(14-15)
- 2. 禱告的內容(16-19)
- 3. 對神的頌讚(20-21)
•一. 禱告的引言(14-15)
三14指出了祈禱的對象:「父」;又指出了祈禱的態度:「屈膝」。而三15的作用,解釋了何以保羅稱他所禱告的對象為「父」。
「天上地上所有的家族都是由他命名的」(三15)一語,告訴我們一個極重要的道理 – 神並不單是人類和歷史的神,更是超越的主宰;既然如此,就算沒有相信福音的,也要向著祂屈膝。由此可見,保羅在這裡向父的「屈膝」並不基於關係上,卻在於現實上的。值得我們留意的是:「祈禱」若建基在關係上,則我們便會著重於自己的需要;然而,若是基於現實的狀況,卻提醒我們這是一種臣服、完全降伏在祂底下的態度。
•二. 禱告的內容(16-19)
保羅的祈求十分清晰:他願望讀者能藉著聖靈得以剛強,以致能個別而深入地認識基督的同在和愛。這個祈求若然成就,其他一切事情就能各就其位。第四至六章的道德教育,亦是以這個祈求作為基礎的。
這篇禱文的結構乃是以「愛」為中心;事實上,凡經歷過救贖恩典的人都必然明白到基督的「愛」。因此,從我們的個人體驗、到踏上了這條「愛」的道路,以致「愛人如己」,這都是我們要學習的重要功課。毋怪乎保羅在二15-16指出:「冤仇」能被廢掉、並且能「合而為一」呢!
值得我們思想的是:「愛」的功課!這並不單單只是要我們「愛」自己所「愛」,更重要的是 – 因為「愛」,我們就有能力「廢掉冤仇」,就能拉近彼此的差距,就能夠「合而為一」。求上帝給予我們這份「愛」的能力吧!
•三. 對神的頌讚(20-21)
《以弗所書》前半部份以保羅的「頌讚詞」作結。這兩節經文清楚反映了他對神超越性的描述 -「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然而,頌讚卻不只停留在這裡;三21更提及兩件重要的事情,以致神得著榮耀的 -「在基督裡」、「在教會裡」。前者是歷史性的事件,影響著每一個相信並跟從基督的人,透過這些生命的改變和見證、使上帝得著當得的榮耀。至於後者呢?「在教會裡」所描述的,正提醒了讀者 – 這成為了今天我們教會的使命。事實上,如何在教會中使上帝得著當得的榮耀?保羅在第四章開始就有更詳盡的講解。
在這兩節經文裡,保羅在這裡將「教會」與「基督」相提並論,說明了教會在神的計劃中的地位是重要而獨特的。既然如此,值得我們思想的是:我們可以如何配合上帝的工作、回應這重大的使命呢?在讀者尋索和思想之際,隨後的經文就有詳盡的教導。
[1] 參考書目:
斯諾德格拉斯著、尹妙珍譯,《國際釋經應用系列:以弗所書》(香港:國際華人聖經協會,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