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分享─「接待」》譚漢陽先生
最近讀到畢德生的《翶翔的基督》,裡面提出約翰福音將兩個風馬牛不相及的兩件事件放在一起──三章1- 21節的尼哥德慕和四章1- 42節的撒馬利亞婦人,來討論聖靈的工作,過程和結論十分精彩,但本文並不打算總結其內容,如有興趣可以自己找出來閱讀。今天想談的,是兩件事件當中很多很有趣的比較。
尼哥德慕是一名法利賽人,是猶太人的官,是社會中有頭有臉、有公職的高級知識分子;撒馬利亞婦人的種族為猶太人素來看不起,是婦道人家,更有複雜感情生活,為其他人看不起,在聖經中連名字都沒有。尼哥德慕是黑夜前來找耶穌,撒馬利亞婦人是日間往水井打水,耶穌主動和她說話。前者貌似認識耶穌的名聲和事跡;後者卻說耶穌認識她的過往。耶穌與前者講論的地點在室內;祂與後者佈道的地點在野外水井旁。聖經沒有記載前者最後對神的救恩計劃的回應,卻記錄了後者進城中作見證,令很多人出來見耶穌。
透過觀察,我們可能還能找出很多兩者相異、相同之處。畢德生留意到兩件事同樣提到聖靈的能力和工作:叫人可以重生和敬拜神。你還能留意到兩者有甚麼相同嗎?
那麼,對我們有甚麼意義?或者更恰當的問題是,約翰想藉著兩件事放在一起的用意是甚麼?作者是否想告訴我們,無論我們的種族、性別、社會地位是甚麼,福音都是向我們開放的?故此任何人都可以信靠祂。
約翰福音一章11-12節:「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會否兩件事件要與迦南婚宴一起看,來表達「接待」的意義?
迦南婚宴中,主人家接待耶穌等人,但就算耶穌行了神蹟,除了認識祂的人外,沒有別人知道發生了甚麼事,就算是鄰舍或親人,因為禮儀的接待不是約翰所說的接待。尼哥德慕知道耶穌行過神蹟,卻對耶穌所說的救恩沒有回應,這亦不算是接待。惟有真正相信,以見證證明祂的大能,帶其他人來認識祂,才是真正的接待。
際此聖誕節,我們會否只是因禮儀習慣、或是所學知識,忽略為主作見證、領人認識主的接待工夫?願意彼此勉勵,藉著這個普天同慶的日子,多作見證、為主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