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中的「賦能」》黃天逸傳道
美國福樂神學院婚姻與家庭研究部主任Jack O. Balswick指出:「人性最強盛的傾向之一,就是渴望支配的意圖,不只支配自己,還要支配他人。」《創世記》的開始讓我們看到第一個能力的鬥爭便是亞當與夏娃違背神;第一個被聖經作者記載下來的侵略性行動,就是該隱因為嫉妒亞伯而將他殺死。這種關係上的扭曲確實影響深遠,甚至往往成為不少婚姻關係(甚至家庭關係)中的「毒瘤」,動搖了我們關係中的親密,使婚姻與家庭的關係變得糾纏。
如何能擺脫這關係中的鬥爭,以致二人的關係能繼續進步?那麼,我們就要懂得彼此「賦能」。何謂「賦能」?意思就是要幫助我們的配偶確認其內在既有的長處和潛能,並且鼓勵和引導他 / 她將這些特質發揮出來。如何能夠在婚姻關係裡達到「賦能」的目的?大概有幾方面值得我們思想的。
- 1. 無條件地肯定與接納
婚姻生活越長久,我們就越要提醒自己別忘記對配偶的肯定與接納,因為這是能夠維持婚姻關係繼續長久的重要秘訣。從來沒有丈夫或妻子是無可指責、沒有瑕疵的,只有我們都願意彼此包容、互相接納,並且常常肯定對方動機的善良、並不心存惡念,我們就有能力將二人關係中的「不好」轉化成「美好」。當然,這確實並非容易做到的功課,惟獨我們願意「建立」、卻並不是要互相「拆毀」,並且我們的生命常常被基督的愛所激勵,我們才曉得如何實踐這無條件的肯定與接納。
- 2. 不吝嗇於正面的讚賞
這是婚姻關係裡其中一件最要學習的事情。既然一切的投訴、批評,甚至指責只會在二人的關係裡築起障礙物、進一步產生隔閡,使彼此的關係越走越遠的話,最能建立對方的必然是給予讚賞和鼓勵。常常留心配偶在生活上有甚麼值得我們稱讚之處,不要吝嗇於給予對方讚賞。的確,在婚姻關係中(特別是日子越久的關係),我們要慎防將對方的優點與好處看成「理所當然」,以至再也看不見一些能建立正面能量的元素,卻只看到二人關係中的「刺」、甚至「樑木」,這確實需要我們留心的。
- 3. 拒絕任何形式的操控
我們心底裡都有一總意圖(或是期望),就是將對方改變得如我所願一般、合乎我心目中的標準。許多時候,在這種尋求將對方改變的過程總是痛苦萬分的,因為其中充滿了抗拒、充斥著手段,也充塞著無數糾纏不清的問題。一位喜歡休閒嬉戲的丈夫,總是要回應太太許多的條件才能予以放行;一位事業心重的丈夫,總是用盡各種的方法和手段,使家中的妻子能貼服地承擔一切家務而不會諸多挑剔。無論如何,緊記著婚姻關係的成功與美滿並不在乎一己的好處,卻是夫妻雙方都能同樣得著幸福與快樂;只有「我」能重視我的配偶的獨特性、並且尊重他 / 她,「我」- 才能夠真真正正成為一位好丈夫 / 好妻子。
《約翰福音》十10裡,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假如我們都明白耶穌在這裡的意思,並且在婚姻關係裡都願意實踐耶穌在這裡的教導,明白這「叫人得更豐盛的生命」是何等的重要,我們就要知道:婚姻關係中的「賦能」,確實能使我們的配偶變得更美麗、更可親,也更可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