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孝敬父母1》黃天逸傳道
《出埃及記》二十12的再思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對於《出埃及記》這一節經文,不少人認為是「十誡」的劃分,意思就是將首四誡定義為對上帝的誡命,而從第五誡開始至第十誡就是人倫關係的誡命。翻查猶太人對「十誡」的看法,我們就要知道,按猶太人的思想,他們將第五誡「當孝敬父母」歸入首四誡裡面,因為孝敬父母乃是一種由下而上的關係表達,而且父母更加是神所命定給予世人在地上的掌權者,負起了教導和養育兒女的責任。若是如此,則「十誡」正正就是平衡的五五比例。
適逢「母親節」,盼望藉著這一節經文成為我們彼此的勉勵與學習。
一. 為父母的地位
不管今天在社會上有多少人追求平等與人權,然而,在家庭整體的結構裡,「父母」仍然屬於家中的「管治階級」。筆者固然並非鼓吹甚麼「霸權行為」;實在,在互相尊重、彼此相愛的大前提下,「霸權行為」似乎亦難以容納於家庭之中。但值得我們思想的是:在今天不少家庭裡,作為「父母」的非但毫不「霸氣」,甚至已然失去了應有的地位;「兒女系統」衝擊著「父母系統」的權柄與尊嚴,這確是今天不少家庭正面對的問題。
猶太人以第五誡「當孝敬父母」歸入「十誡」的上半部份,這實在意義深遠;它不單提醒我們,作兒女的對父母的孝敬實際上是一種從下而上的關係,更告訴我們 – 上帝賜予為父母的一個十分尊貴的地位,這個地位甚至超越了一切人倫的關係,而僅次於我們對上帝的尊崇呢!因此,我們實在須要還「父母」一個合宜的位份,這也是上帝的心意。
二. 作兒女的態度
既然父母有著這麼尊貴的地位,作為兒女的又應當如何對待父母?聖經的作者在這一節經文裡面提醒我們:「當以尊崇上帝那樣敬重的態度來孝敬父母」。
「父母」在上帝所命定的心意中固然有其尊貴的地位,這也是我們要「孝敬」的重要根基;《以弗所書》六1-3裡,保羅再一次重提這一項誡命,何以在書信裡再次提及「孝敬父母」的主題?實在,這確是我們人倫關係學習上的第一步,也是十分重要的一步。若然我們沒有好好的學習這一誡命,換來的極有可能是在其他關係上同樣有所虧損;然而,即使在父母以外的人際關係上稱心如意,但這又有甚麼價值呢?到底這還是未能合乎上帝的心意和教導的。
聖經要求的不是我們如何處世圓滑,卻是我們首先能尊敬長輩,特別是我們的父母。值得我們思想的是:何謂「孝敬」?這固然是態度、又是行動,也是心態和信念。如何能將這幾方面揉合?相信有待我們每個人親身的揣摩了!求上帝幫助我們。
總結:「得以長久」的福氣
聖經的作者很特別,將「孝敬父母」與「在耶和華你的上帝賜給你的地上得享長壽」相連,說明尊重父母的權威乃是上帝應許賜福命令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事實上,舊約聖經也有不少例證可以說明這一點 – 路得對拿俄米的殷勤恩待,以至最終得著自己的幸福;以斯帖因聽從叔父末底改的話,結果不僅當上了波斯國的皇后,更因此而拯救了同胞的性命。毋怪乎保羅說:「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3)呢!
1: 參考書目:賴建國著,《出埃及記(卷下)》(香港:天道,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