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感言》區寶儀姑娘
悠長的暑假結束,九月又是莘莘學子重返校園的日子,復歸他們新一年度的學習。而我將會於今年九月開始我的進修,以部份時間修讀建道神學院「神學碩士」﹙聖經研究﹚的課程,再次展開漫長的學習生涯。
或許有人會問﹕堂會既有繁忙的事奉,又要照顧家庭,怎可能還有時間進修呢﹖難道過去三年在神學院的裝備不足以應付眼下的事奉嗎﹖你不是每
面對上述種種提問,這教我想起《禮記卷十八.學記》的一段話﹕
雖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雖有至道,弗學,不知其善也。是故學然後知不足,教然後知困﹔知不足,然後能自反也知困,然後能自強也。故曰:教學相長也。
當中的意思是說﹕雖然有美好的菜餚,如果不吃的話,人就不能知道它的美味;即或有至善的道理(最好的義理),如果人不去學習的話,就不能知道當中的美好可貴。所以說:學習過後才知道自己的學識不夠,教人之後才發現自己的學識不通達。知道不夠,然後才能反省,努力向學。知道有困難不通達,然後才能自我勉勵,發奮圖強。所以說:教與學是相輔相成的。
每每當自己研讀聖經的時候,總有一種「不滿足」的感覺,希望自己可以對經文有更全面的認識,以致我所講所教的,無論對自己,對弟兄姊妹都是有所裨益的。這教我想起詩篇一2﹕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怎樣才說得上是「喜愛」呢﹖這裡喜愛的意思是指把所愛之物當作是生命裡極重要和最值得關注的對象。[1]既然如此,研讀聖經就值得我擺上公餘休息的時間。而且,往往在仔細閱讀聖經時的發現,叫人感到愉悅,那是一份從心裡湧出來的歡樂。
因著這份「喜愛」,於是人願意「晝夜思想」。這「喜愛」並不單單停留在頭腦上,不只是內心的感情,不應只在嘴上說說而已,而是有所行動,在日常生活中落實將聖經的教導實踐出來。
章伯斯寫過:「主沒有給我們規則,但是祂把自己的標準表達得非常清楚。如果我跟祂是出於愛的關係,我會遵行祂所說的……如果我猶豫了,這是因為我愛另一個人,且把這個人放在跟祂競爭的位置,這個人就是我自己。」[2]
約翰壹書五3﹕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神誡命的難守和易行,不在誡命的本身,而在於守誡命之人的生命如何。如果這人裡面有從神而來的生命,就有愛神的心,神的誡命其實並不難守,因為神的話語和他的生命配合起來,「愛」是他遵守神誡命的動力;如同在戀愛中的人願意傾聽戀人絮語,為愛人服務並不覺得困難,反而視之為榮幸,這擔子是輕省、容易的﹔反之對於沒有神在其生命中的人而言,既不能愛神,也認為遵守神的誡命是難如登天的事情了。
求主使我們常在祂的愛中,渴慕並願意遵守祂的話語,叫我們對祂的愛更完備、更進深。
[1] 鄺炳釗﹕《詩篇》﹙香港﹕明道社,2008﹚,頁59。
[2] 引自電郵《如何向上帝表達我們的愛》,來源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