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的價值》譚漢陽先生
特首選舉於3月25日已經塵埃落定,梁振英戲劇地當上特首,本文無意討論誰當特首最好、那一種選舉方式較佳,甚或香港的政治架構與制度應該怎樣。我更加關注的是,我們作為基督徒和香港的公民,可以學習到甚麼?
就整個選舉過程而言,背後眾說紛紜,關於有何內幕、操控、陰謀等林林總總各種有根據沒根據的猜測和分析,容許我們一概不論,只集中在誠信問題作一概覽,在審視這個課題,我們或客觀地或主觀地表達對別人(或公職人員)的期望時,究竟我們應該有多誠實?
對於整個選舉過程而言,有幾點觀察應該可以達到共識。第一,過程中的程序公義(formal justice)可算大體做到,本質上的公義(substantial justice)卻因不同政見,而有不同看法,在此姑且不論。第二,無論現任特首或特首候選人(除何俊仁外),或多或少陷入誠信危機。第三,相對於候選人政綱,市民或傳媒更關注他們的誠信問題。
忽然間,香港人發現政治人物的政治理想和施政能力好壞,雖然仍然重要,但是這些比較,必然建立在政治人物的誠實可信之上,亦必然反映公眾人士對該人的認受性。市民對「沒有誠信,沒有公信力」這發現,能夠看見他本身(being)多於他做甚麼(doing),容我大膽地說一句,其價值遠比選委是否選對特首,或這次選舉會否流選更重要。問題是我們能否都學到這個教訓?我們對特首要求誠信,我們對自己有沒有同樣或更高的要求?
很多時候看誠信等不同的道德問題,我們很容易便知道「上樑不正下樑歪」,如果領袖不好,下屬的表現也好不了那裡去,此理誠然不錯。但很多時候卻忽略了領袖亦只是從群眾中出來,群體如何,領袖多數也如何,這道理無論在醫療、教育、體育或其他範疇都適用,是一個彼此影響、互動的過程,愈大的群體,一個愈健康、誠信的基礎,逐層而上,領袖愈有可能誠實可靠。
如果一個社會或群體只注重特首或其他公職人員的誠信,卻對職場、家庭等,甚至自己的誠信視如不見,毫不重視,無疑這樣的生命是割裂的,無怪乎在約翰福音八章1-10節中,當主耶穌問誰沒有罪便拿石頭擲那行淫的婦人,人群是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離開,今天我們的生活是否割裂?
和大家重溫神對我們的要求:「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 9 耶和華向這城呼叫、智慧人必敬畏他的名.你們當聽是誰派定刑杖的懲罰。 10 惡人家中不仍有非義之財、和可惡的小升斗麼。 11 我若用不公道的天平和囊中詭詐的法碼、豈可算為清潔呢。 12 城裡的富戶滿行強暴、其中的居民也說謊言、口中的舌頭是詭詐的。 」(彌迦書六章8-12節)
公義不單是社會的公義,亦是個人的正直體現,在評量別人之前,請先檢視自己,從自己開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