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靈性的培育》郭玉蓮姑娘
相信基督徒父母都想子女信主得著永生的福氣,但是這個想望有沒有具體行動去達致呢?培育幼兒的靈性,父母擔當很重要的角色,大家都知道家庭是幼兒的第一個信仰群體,而家長就是子女的第一位老師,子女從他們身上所學到的,會成為靈性和信仰生活的重要基礎。尤其是作父親的,《創世紀》十八章十九節記載上帝給亞伯拉罕的角色是要在家中做屬靈的頭。可惜今日很多為父的在這角色上失守了,我盼望作太太的,要幫助丈夫堵塞這個破口,免得子女失去屬靈的培育。或者有人以為要學懂神學和耗費很多時間去準備,於是乾脆將這個責任卸給教會,其實這是個誤會。《申命記》六章七節提醒作父母的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意思是叫我們隨時隨地、任何時間,跟子女談論神的話,換句話說,要將信仰生活化。小兒兩歲時我便辭工回家照顧他,到他讀中四時,上帝呼召我進入神學院接受造就,計算起來我作家庭主婦共14年。現將過去少許的經驗與大家分享:
懷孕時期我們夫婦二人已經與胎兒一起禱告;他出生後,每次吃奶我都領他禱告,雖然他不懂,但自少便去感染他,讓信仰成為他生活的一部分;八個月大開始有家庭崇拜(唱詩、聖經故事、祈禱),這要體恤孩子的專注力,不一定長就是有效。每個主日,無論天氣如何,甚至橫風暴雨都不能阻止我們去敬拜主。盡量調校孩子飲奶進食時間是在崇拜時間以外,若不能避開,盡量以簡單為上,與子女一起投入敬拜,讓孩子感受到敬拜主是首要的。
生活上協助子女多方面經歷神:
1) 應用聖經例子來面對他們生活的挫折(生病、發惡夢、功課…)
講述耶穌醫治人的故事,帶出主耶穌是會幫助有需要的人,愛他。
2) 幫助他們從現實中觀察信仰
例如:看見彩虹,講述神立彩虹為記的故事,帶出神是守諾言,可信。
例如:看見行雷閃電或下雨,講述神的創造,帶出神有大能,可靠。
3) 培育孩子作代禱勇士
3.1) 為他的朋友代求:同學有病或恐懼,要媽媽陪睡覺。
3.2) 為教會、為家人代求或感恩。
3.3) 開放家庭:為自己做個好主人和為客人信主祈禱。
當禱告蒙應允時,記得告訴孩子,並鼓勵他在禱告中感謝神,讓孩子經驗神是聽祈禱、是有能力的、可以倚靠的、可以幫助他的,雖是眼不能見,卻可透過這些事實知道神的存在。
親愛弟兄姊妹,我們作父母能夠影響子女的比率:幼稚園時期是80%、小學3~4年級是50%、小學5~6年級是25%,我們做父母能夠影響子女的日子並不多,只有主耶穌可以伴隨他,成為他一生的幫助。《箴言》十九章十八節「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作父母的就是把握著孩子仍然易於受教的時候,就不斷在他們的心田播下福音種子,讓這些福音種子早日有根有基地茁壯成長。求主幫助我們莫負好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