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傳五月天》李明麗傳道
經文: 使徒行傳一8
耶穌對門徒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慕拉第(Lottie Moon)被稱為「為中國餓死的女宣教士」,她於1840年生於美國富裕家庭,她33歲時首次踏足中國山東,遇上多次大饑荒, 她沒有離開, 更是她將她得來僅有的奉獻,全獻出來,見證了上帝的大愛, 後來她因身體過度營養不良,在送返美國途中離世, 受過她幫助的中國人都因著她說:「有耶穌,有富足;多助人,真富足!」她為不少中國人帶來屬靈生命上的富足!
上帝所呼召亞伯拉罕, 有說是聖經中的第一位的宣教士, 他的召命是讓萬民都得知上帝的名! 新約時耶穌基督所呼召的十二使徒也是宣教士, 他們是早期教會的拓荒者, 也是福音普及各國的宣道者! 使徒行傳一8提到使徒為主作見證、傳福音, 「並」在耶路撒冷、在猶太全地,「和」在撒馬利亞,直到在地極, 「並….和」就是同時進行的意思, 不是「先…然後」, 更準確的翻譯是「不但…而且」, 所以宣教, 福音工作, 絕對不是由近而遠, 而是「有近有遠」、「遠近同步」進行的! 宣教士常有言: 「若要本土的人全然得救, 或先處理好本土事工, 才去關心宣教, 宣教工場的未得之民, 應當趕不及就死清了!」亦有人認為, 教會有很多事工, 宣教不會是優先事工的類別吧, 弟兄姊妹, 若昔日不是主憐憫, 差派從西方來的宣道者、無名的傳道者, 我們都未必會存在於教會裡、一同敬拜上帝、蒙赦罪得救了!
宣教不是傳道人獨有的權利, 不是受呼召作前線宣道者的獨有權利, 宣教是每位基督徒的使命, 只是您願意在哪一個崗位承擔? 您願意如何擺上自己的心? 關心? 禱告? 支援? 裝備? 認識?
弟兄姊妹,邀請您,
填下您對上帝的回應, 您願意為宣教大使命付上多少? R
5 我願意一同參與探訪南亞家庭
5 我願意參與課程及講座認識M民
5 我願意為禱告及參與差傳晚會 (30/5)
5 我願意為教會台灣短宣隊禱告 (19/8-25/8)
5 我願意為自己差傳的心禱
5 我願意以金錢奉獻一位宣教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