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中的「另類嫁妝」》黃天逸牧師
提及「嫁妝」,令我們想起了新娘子在出嫁時,新娘子或其家人在婚禮上所給予從娘家帶到丈夫家去的錢財、衣被、傢具及其他用品。筆者曾經參與內地一對肢體的婚禮,女方的「嫁妝」竟然是一輛新款的平治四驅車,並加上許許多多金銀飾物;事實上,對於當地人而言,這種豪華的「嫁妝」派頭也許就是門當戶對的證明呢!
婚姻關係中的「嫁妝」實在更值得我們留心。筆者並不是要宣揚這種物質生活的需要;也絕非為婚姻定下甚麼級數的要求。筆者要強調的是:成婚的雙方,其實也帶著一些重要而又寶貴的「另類嫁妝」走進即將要新建立的婚姻關係上,這是甚麼?
我們的「原生家庭」也就是這所謂的「另類嫁妝」。
假如我們都能夠看清楚這份「嫁妝」的價值及其影響力之所在,這對於我們要建立一個穩固的婚姻關係是十分重要的。何以這樣說?
婚姻生活就是建立一個全新的二人系統,這系統有別於過去我們成長的環境。因此,若我們不自覺地將原生家庭中的不快、傷痛帶進新婚關係裡,這便容易造成夫婦關係的障礙與困難;然而,即使過去在原生家庭中幸福美滿的成長環境,亦隨時成為了我們在新建立的婚姻關係中的比較。有丈夫從自由自在的原生家庭生活中,一時間未能適應妻子所要求的黏融關係;有妻子因為自小怯於嚴父的管教,以致在婚姻生活中選擇對丈夫唯命是從,甘於在二人關係中成為小人物,保存了和諧、卻失去了自己。又有夫婦因受成長時所經歷的那些慣常的負面溝通模式,如:吵吵鬧鬧、疏離冷淡,甚至高壓操控,以致不自覺地應用在婚姻生活上。
事實上,婚姻關係的建立,並不代表過去我們成長的經歷真正成為了「過去」;相反,這些「過去」卻隨時影響著我們與配偶的關係。如何能夠從原生家庭中轉變過來,以建立一個屬於「我們」的生活?
一. 「骨中的骨、肉中的肉」
聖經給我們很重要的提醒:夫婦二人的關係猶如「骨肉之親」;這是親密的、也是沒有距離的。配偶既不是我們競爭的對象,亦絕非生下來與我們對著幹的。「骨」與「肉」的關係使夫婦二人能互補不足、彼此契合,「成為一體」(創二24)。毋忘記夫妻之間的親密關係,同時認定二人間彼此「幫助」(創二18)的重要,我們就要明白:何以《創世記》二25作者要強調:「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因為,二人之間所感受到的親密,正是我們可以彼此坦誠相見的能力。
二.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在個人成長上,原生家庭的楷模對我們的成長確實帶來了重要的影響。有學者甚至指出:兒女的性格行為正好是一面鏡子,反映著父母親的性格、或是二人關係上的某種狀況。走進了婚姻的關係,我們就要學習如何能夠靈活轉化上一代所建立的楷模,以致能夠脫離父母關係的影子;事實上,成長中的所見所聞亦理應成為我們的鑒戒,使我們知道應如何避免重蹈覆轍。當然,父母關係中的優點和榜樣也是值得我們效法的。因此,夫婦關係的建立正好取決於我們的「如何」?「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應用在婚姻關係上,這確實是我們重要的提醒。
面對這份「另類嫁妝」,我們絕不能單純以「好」、「壞」作判斷;有云:「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想起了《箴言》中智者的言語:「懇切求善的,就求得恩惠;惟獨求惡的,惡必臨到他身。」(十一27)願我們在婚姻的關係上能立志求善、以至恩惠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