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福與您》劉美玲傳道
年幼家貧,聽母親說兩歲的我,整天只是放在一個紙皮箱渡過,因為母親要擔泥、擔鐵作苦力,走上山工作,她就把我放在山腳的箱子,每次來回時,就看我幾眼。那時,一家只住在木屋區。後來才可搬上秀荗坪邨。繼而,大哥三十歲腦癌早逝,大家都很難過,剛巧有新的公屋申請獲批,雖然是當時看來較偏遠,還未有地鐵到的青衣區,也很快接受,因為要離開這個傷心的地方。
就是這樣,神帶領我全家來了青衣,也因此我在這區找到我的母會;也在母會遇上我現在的丈夫。
當我們打算結婚時,我們分別只工作了二、三年,當然沒有錢買樓。我教會在山腰,我娘家在山下,有一次返完教會,當未婚夫送我回娘家,我們看見再遠一點的山下,有一排粉紅色的丁屋,就默禱,與神笑談,這可能就是祢為我們預備的新居。果然,我們租住了那兒一個頗大的單位,渡過了兩年很優靜的蜜月生活。記得婚後第一年,爸爸開始病重,姊姊很想爸爸仍健在時拖她入教堂,惟有提早結婚,但因未有住處,我們禱告後,決定借出自己的睡房給新婚的家姐及姐夫,我倆睡在大廳,那時大廳真的很大,姊姊結婚那天,教會二十多個至親的弟兄姊妹在廳中慶祝,熱鬧的情境,畢生難忘。
婚後二年,我們當然也不可能有首期買樓,那時母親及三哥見樓價較低,立刻催逼我們買樓,甚至願意借首期給我們,也一定要我們那時買樓,他們並沒有要求還款期,想來,是婚後多年,見樓價稍低,我們名義上是還錢給媽媽,其實,媽媽隨即就給了姊姊作買樓的首期。他們的無私,祝福了我們兩個家庭。往後,神祝福我們,由二口子變幾成了四口子,也由四百幾呎,搬到七百幾呎的住處。
回想我蒙召第一年暑假,兩個兒子加一個菲傭,住在七百幾呎的樓,覺得不夠用,正在想是否要發展天花櫃或在地板下裝地櫃放東西。因為丈夫獨愛青衣的環境,也近母會及娘家,就禱告計劃,看青衣有沒有更大單位,想不到,在搵地方的同時,我們放樓等賣出的期間,就在我們結婚紀念日那天,我們正在外晚飯慶祝時,地產就打電話來,「十二道金牌」召我們回青衣,說有買家要買我們的原住處。當時,我們想推卻不見他,恐怕趕回來,如價錢不對,只會攪壞我們的結婚紀念日的氣氛。結果,那買家深夜拿來一大叠現金,在我們滿意的價錢下,付了訂金。我們也很快發現,青衣房協的樓原來有八百多呎可賣出的,禱告後,在交樓之前,很快就找到現在的住處,而且有足夠的時間入住。我常常都說:「蒙召後是明顯沒有了很多收入,為何可以入住更大的房子?」再且,這是一間,我們自己花時間設計,畫出不同裝修配套的房子,那是因為改了供款的年期,我們是可以月付更少供樓,而入住更大的、給我更好環境讀神學的住處,這一切時間機遇全是神的恩典。
以上是我這個從住木屋到如今八百幾呎住處的小故事,記載了人的無私及神的傾福。
我自信主已很早渴慕能全時間奉獻給主,也一直有忠心為教會及宣教工作擺上額外的奉獻。因此在每個人生轉變的時刻,神讓我操練,在信心中,經歷聖經瑪三10所言:「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當然,無處可容的福,絕不單單在於有舒適的房子,數算下來:我們雙方父母都信主;大兒子能得到一份被上司重用,卻是在家附近,只需要5分鐘路程的工作;小兒子也即將學有所成,今年大學畢業;我們四口子不單天天家崇,亦樂意分擔家事;在教會都蒙主恩賜,很多事奉的機會,得人如魚….神實在是「傾福與我們,甚至無處可容」。
回顧活泉堂購買正堂時,當年需要的950萬的奉獻及貸款,賣了營盤街光華樓舊址,得了350萬,竟可以同心經歷了在7年後全數歸還清餘款的神蹟!今日我們鼓勵各人禱告,並藉問卷認獻回應的引證,踏上購置新副堂的挑戰,我們或在理性上掛心難找到合宜的地方,然而,神若許可,一切時機在祂手中,總沒有難成的事,關鍵反而是我們的生命,是否祂合用的器皿?讓我們也一同擺上信心的禱告,並額外的奉獻,一同經歷神怎樣的「傾福與我們」領我們進到另一新境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