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與「危機」》黃天逸牧師
近日本港發生接連的悲劇,令人心酸;想到了這些事情發展到最後的結局,一方面固然令我們慨嘆無奈,然而,另一方面更讓我們警覺到壓力積累下來所引發的危機是如此巨大的。事實上,對我們的家庭而言,生活上所遇到各式各樣的「壓力事件」(Stressors)固然使我們忙亂、叫我們緊張,甚至帶來了家庭成員之間的意見分歧與爭辯、破壞彼此的關係;然而,社會學家Pauline Boss卻提醒我們,這些「壓力事件」卻又並不必定是壞透的事情,因為在壓力面前,它提示了我們整個家庭系統要改變的必須性。換言之,當「壓力事件」出現之際,家庭就需要在生活層面、目標方向、互動模式、人際界線、價值定位等各方面作出調整和改變,以防止這些「壓力事件」進而帶來了家庭的「危機」(Crisis)。Reuben Hill(1949、1958)提出的「家庭壓力理論」(ABCX Model of Family Stress Theory)給予我們一些很重要的參考方向。
A就是「壓力事件」,Hill指出這些事件通常是我們很少在發生前能有所準備,甚至更可能是無法預計和作出預防的。舉例:失業、患病、各種意外 … 天災人禍等。當然,亦有一些「壓力事件」是在家庭變遷中可以預測的,如結婚、搬遷、轉工、孩子升學 …。無論是哪一種「壓力事件」,Hill指出,為了避免X(危機)的出現,因此,B(可用資源)和C(觀點定義)對於過度這些「壓力事件」是十分重要的。
當家庭面對「壓力事件」時,B就是可供他們應用的資源。早期家庭學者Robert Angell(1936)特別強調有兩方面構成了家庭重要的資源:(1) 家庭的整合(family integration);(2) 家庭的適應(family adaptability)。前者所指的是家庭成員之間的連繫和團結,在乎彼此的感情的相連、榮辱與共,尤其在經濟需要上的相互依存;至於後者所強調的,乃是當家庭面對壓力困難時的靈活性和彈性、並其抗逆的能力。除了這兩方面外,McCubbin與Patterson又指出了家庭成員個人的資源(如:經濟、學識、健康、心理質素等資源)與家庭系統內的資源其實同樣重要的。因此,當家庭結構鬆散甚至崩潰,加上系統內僵化之餘,又欠缺了改變的空間、機會和彈性,並且家庭成員感到無能為力時,在「壓力事件」來臨之際,許多時候都會令到整個家庭淪陷的。
除了可用資源(B)外,Hill認為家庭對「壓力事件」的觀點定義(C)同樣都是重要的;他指出,基本上有兩方面影響著家庭對事件的定義:(1) 從家庭處身的文化角度去定義所遇到事件的嚴重性;它代表了社會群體的集體判斷;(2) 從家庭主觀角度評估所遭遇的事件有多艱難、並且對整體家庭的影響,這反映了家庭整體的價值及之前處理其他危機時的可變性及累積下來的經驗。然而,令我們惋惜的是,當B的可供應用的資源不足時,許多家庭也就陷在絕望與無助之中,令個人對事件的觀點和定義(C)傾向負面消極、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和焦慮,以致危機(X)就在這時候出現。
危機(X)的出現,也就是整體家庭在「壓力事件」面前經歷了持續不斷破壞、混亂和無能為力,並且無法恢復其穩定性之餘,又未能改變家庭的結構和互動模式以迎接困難,因而使家庭系統崩潰、甚至帶來了家庭悲劇。
毋忘記:在家庭生活的過程裡,「壓力事件」可以說是我們必定會遇到的。因此,與其憂慮未曾發生的事情,倒不如在當下建構起一個穩固的家庭關係,以至能加強我們在壓力面前的抗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