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父作居所》梁永泉傳道
夫婦團契中的兩個單位雅歌組及心Square,在未來兩年都會聚焦於家庭及兒女的教導上,推行一些「合乎基督教價值觀」的教導及活動,有肢體疑問:「聖經是否缺乏的直接教導呢?而要靠所謂合乎基督教價值觀的教導呢?
在肢體們的提醒下,我花一些時間研究聖經究竟有多少篇幅教導我們有關家庭及兒女教導的,結果發現實在不多,初部觀察的就只有:十誡中的第六誡[1],及在新、舊約零散地引用這誡命的教導。第二是家庭對上帝的委身[2]。第三是箴言書零散的教導。最後就是新約就父母子女關係的簡單教導[3]。是否聖經缺乏這方面的教導?或是上帝不看重家庭關係呢?相信大家跟我一樣,不會認同這個推論。
其實上帝就我們的家庭倫理教導廣泛地套用在整本聖經內,父神與耶穌的關係,聖經形容為聖父與聖子,所以人類只要明白父子關係,便會明白聖父和聖子的關係。可能有人跟父親的關係很差,甚至被父親所傷害過,那不就是以為聖父和聖子的關係就是這樣呢!
當然不是,人們又不可以完全依靠對父子關係的認識和經歷完完全全地套用到聖父跟聖子在關係上,因為人犯了罪,罪進入了人的父子關係中,扭曲了人們對父子關係的看法。我們只可以有限度的藉父子關係去了解聖父聖子的關係。
相反來說,我們從聖經裡廣泛地明白了聖父和聖子的關係,卻也因此而認識人倫中應有的父子關係,因此我們可以廣泛地從聖經學到的美好家庭關係,從而修復我們在世上的家庭關係,也因為地上的父子關係改善,也加深了我們跟天父關係的改善呢!所以人倫關係與神倫關係的認識是相輔相成的。
讓我引用一段大家熟悉的經文作例子:主啊,你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 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上帝。(詩篇九十1~2)
詩人看上帝為世世代代的「居所」,當然並非看上帝為如一座建築物,若我們參考(箴言三33) 耶和華咒詛惡人的家庭,賜福與義人的居所。這裡描述耶和華對待惡人和義人家庭的比較時,一個用詞是「家庭」,另一個是「居所」,可見「居所」就是「家庭」。這樣我們就要從上帝跟我們的關係上,學習怎樣看家庭的關係,而且這是世世代代也要保存的一種關係,家庭關係是可以世代承傳的。
這裡還形容上帝是: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上帝。原來上帝未創造萬物時已是上帝,而且是直到永恆的存在。我們的家庭卻不可能是「從亙古到永遠」,但家庭作為個人成長的一個穩固的基地,卻是從未出生到再見主面時仍在發揮作用的。
一個家庭未誕生,一對男女的成長其實已在模造他們將來的家庭,而這個家將來要成為子女的一個安全網,是一個充足著無條件的愛的地方,這樣使初成長的兒女無後顧之憂,勇敢探索世界,他們知道無論在外面受多少的傷害,回到家裡,他便安全,得到支持和鼓勵。作為夫婦建立家庭時,要時刻謹記著這個使命,而不要被眼前一些剌激衝昏頭腦。
讓我舉個實例,我在職場時一位同事,他十來歲的女兒,跟另一女孩子發生同性戀,被太太揭發後忿怒非常,強制不准女兒外出,使母女關係非常緊張,一天女兒絕學離家出走,跟那同性戀人雙宿雙棲。作爸爸的滿腦子疑團,無論怎樣也想不出自己有一個完整健康的家庭,怎麼女兒會作這醜怪的事,自己卻不知如何取捨。
當然我作為基督徒也不認同同性戀,我卻鼓勵他首要是挽救女兒跟家的關係,作爸爸的果真不斷聯絡女兒,關心她的需要,有限度的給她支援,等候她回轉。足足等了幾年。女兒跟同性戀人雙宿雙棲生活真不好過,疲於奔命,同居女友為人放蕩任性,二人時常衝突,最終她兩都厭棄這樣的生活模式,女兒頭也不回的返回原身家庭,重新繼續她的學對,作爸爸的也興幸當年能自制,堅持家庭要作為女兒無條件的基地,最終成為女兒逃生的避難所。
當兒女未結婚時,家人都意識到要維係家庭作為家人的安全基地,但當兒女結婚了,他們專心建立自己的家庭時,作父母的維係家庭的角色仍然存在的。所以每當有長者的安息禮時,我必定要提醒家人,當父母健在時,他們往往是維係家人的核心,他們過身後,兄弟姊妹要珍惜手足情,要選出一位專注維係家的團結。
天父跟我們的關係是世世代代的居所,是從亙古到永遠的,所作在我們渴想成立家庭開始,就堅負著為家庭努力團結守望,這使命是從亙古到永遠的,要使家庭成為世世代代的居所。